一、入会须知
第一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 单位会员为社区发展的相关机构、事业单位、企业、城乡社区自治组织(城市居民委员会、农村村民委员会)和社区社会组织。 个人会员为社区发展的学者、专家;与社区发展相关的党政部门负责人;个人成就突出的社区党组织、社区自治组织、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;支持社区发展的社会名流、爱心人士。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在本会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能够承担本会规定的职责。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本会相关机构审核; (三)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 (四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 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 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相关材料; (六)接受本会的监督检查。
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未递交免除会费申请、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二、申请材料
满足上述会员资格的各类单位、组织或个人均可向中国社区发展协会提出书面申请,要承认本会章程,遵守本会会员的行为准则,执行中国社区发展协会的有关决议,自愿履行会员义务。
请有意加入的单位、组织或个人,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(从附件下载),并将原件(一式两份)寄至中国社区发展协会会员部。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B座3单元1307,电话:010-83666572,邮编: 100089)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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